为规范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维护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黑龙江省畜牧总站关于全省开展2015年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鸡西市畜牧兽医局认真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要求,确保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为做好鸡西市2015年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了以鸡西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维友为组长、鸡西市畜牧兽医站站长朱永信为副组长、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畜牧兽医站站长为成员的2015年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黑龙江省畜牧总站关于全省开展2015年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加大了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监管力度,使我市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检查,维护无公害畜产品标志权威性。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于2015年3月9日-3月23日利用半个月时间认真落实市局部署,把组织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年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选择当地3-5家有代表性的超市、农贸市场作为监测点,对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进行了包装标识的重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46人次,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共计50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通过检查强化了获证单位依法用标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选购无公害畜产品,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消费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扩大宣传,增强无公害农产品公信力。一方面积极向企业宣传无公害畜产品标志的重要性,指导他们如何正确辨认标志使用有效期限和规范用标,切实提高用标主动性;另一方面积极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县(市)、六区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还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对广大市民进行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对什么是“畜产品”以及怎样鉴别“畜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这不仅是对“畜产品”的一次有效监管,也是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深受商家及消费者的欢迎。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于3月24日前将本次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报到市畜牧兽医站。由市畜牧兽医局汇总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到省畜牧兽医总站。
上一篇:预计4月份因产能下降带来的供应偏紧
下一篇:省畜牧水产局调研津市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